小丁无论是旅行还是工作,酒店都将成为我们的第二家。 现在有点贵的酒店服务和装修很完善。 一位小丁和丈夫有一天住在了武汉象牙国际青年社这家酒店。 酒店的厕所是半透明的,当时小丁正在洗澡,这时,一位不速之客进来了。
事件是这样的。 当时是十一点,小丁正在浴室里洗澡。 那时,她好像在室外有动静,听到丈夫还在睡觉。 这是谁进来的呢? ! 小丁不知不觉看了一眼,看到了身上的影子。 过了一会儿,那个人关上了门。 她怀疑是服务员开的门。 但是,离退房还有时间。 小丁越想越生气,为什么服务员要私自用房卡打开自己的门,于是决定告诉酒店自己。
找到当时进屋的服务员杨先生,杨先生说有客人进入803和805两个房间,803住着夫妇。 2日早晨,住在803的女性说,自己有事先离开,但老师还在房间里睡觉,杨先生在退房前叫醒丈夫,希望他退房。 因为两个房间相邻,所以我很快就搞混了。 杨先生说开门前敲过门,没经过回应又敲了一次门后,他以为房间里没人,用房卡打开了门。 他刚开门,看到房间里的行李,听到浴室里有水流的声音,于是马上出门了。
同时杨先生一直在强调。 那时,自己在门口站了一会儿。 如果敲门没人的话,应该会开门三分之一左右。 我没有看到不该看的东西。 听到浴室的水声,立刻从门里出来。 然后他看了看房间里的情况,没有看浴室。 事件发生后,酒店从管理层到员工都向客人道歉,并表示免除当晚的房费作为赔偿,但丁先生确实不能原谅酒店的这种疏忽,要求酒店赔偿8000元的精神损失金。
小丁认为,既然我进了酒店,就应该享有自己的隐私权。 酒店工作人员由于自己不小心的原因,给客人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。 我认为这是酒店的失误,应该道歉,应该赔偿这8000元的精神损失。 酒店从基层到管理都像丁先生一样道歉,但是丁先生8000元的精神损失费是酒店不能接受的。 对此,小编认为,酒店固有的责任、这种业务上的失职极其严重,但小丁的要求也确实有些过分,酒店无法接受。 我想按照司法程序处理这件事,全力协助警方的调查和协调。 对这个人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以积极发言!
标题:“丈夫熟睡, 妻子沐浴更衣, “不速之客”上门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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